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溶劑殘留標準國家標準根據(jù)包裝材料的類型和與食品的直接接觸程度而有所不同。以下是對溶劑殘留標準國家標準的詳細解讀:
對于如塑料薄膜、紙張等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,溶劑殘留量應該小于10mg/kg。此外,對于某些特定類型的包裝材料,如糕點用塑料包裝袋,在生產(chǎn)過程中可能會引入有機溶劑,因此對其溶劑殘留量有更為嚴格的規(guī)定。例如,我國規(guī)定干式復合法生產(chǎn)的塑料復合膜、袋的溶劑殘留總量不得超過5.0mg/m2,其中苯類物質(zhì)不得檢出。
對于如紙箱、木箱等非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,溶劑殘留量應該小于60mg/kg。
?食用植物油?:浸出工藝生產(chǎn)的食用植物油(包括調(diào)和油)的溶劑殘留量應≤20mg/kg,而壓榨油的溶劑殘留量不得檢出。
?藥品?:根據(jù)藥典2020的規(guī)定,各類溶劑的殘留限度標準如下:
醇類溶劑(ppm):乙醇≤5000;丙醇≤5000;丁醇≤5000;異丙醇≤5000;乙二醇≤620;丙二醇≤620;己二醇≤720;苯乙醇≤890;甘油≤2500。
酮類溶劑(ppm):甲酮≤500;乙酮≤500;丁酮≤500。
酯類溶劑(ppm):乙酸乙酯≤5000。
氣相色譜儀是一種用于分離和分析混合物的儀器,特別適用于食品包裝溶劑殘留的檢測。具體的檢測方法包括配制標準溶劑樣品、測定標準曲線、制備待測樣品以及測試樣品等步驟。
需要注意的是,溶劑殘留限量標準可能會隨著科學技術(shù)的進步和研究的深入而發(fā)生變化。因此,在實際應用中,建議查閱最新的法規(guī)或標準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。